2025和平之跑之活动规则

  1. 一般规则

1.1 2025 年和平之跑(“此活动”)是由马来西亚创价学会(SGM)(“主办单位”)主办。所有报名参加此活动者(“参加者”)必须遵守以下的规则(“规则”)。 1.2 所有参加者必须通过此活动的网上报名系统添妥和呈交规定的电子报名表格(“电子报名表格”)以报名参与此活动。 1.3 主办单位将在确认收到报名费后进行处理与验证参加者呈交的电子报名表格。一旦报名被确认,报名费恕不退还。为免存疑,参加者的参与资格不得转让予其他人。 1.4 参加者同意和批准主办单位使用任何图片、动态影像、录音、录影或任何其它媒体记录(包括牵涉参加者在内的)于任何主办单位认为适合的用途上。 1.5 参加者必须在报名时年龄介于 7 岁至 80 岁。 1.6 年龄 18 岁以下的参加者(“未成年参加者”)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代表报名。主办单位所收到的电子表格将成为证实其表格是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和呈交而不是其他人的绝对证据。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确保未成年参加者明白、遵守和符合所有规则。如果未成年参加者、家长或监护人没有遵守第 1.5 及第 1.6 项规则, 主办单位有权利拒绝未成年参加者参与此活动。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为因未成年参加者触犯任何规则而造成主办单位蒙受损失或伤害做出赔偿。 1.7 在活动举办时年龄 15 岁以下的参加者必须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全程陪同下参与此活动。 1.8 除了具有行动障碍的参加者的装置,其它东西例如:宠物、自行车、直排轮、童车、手推车、鞋内连接的滚筒或任何其他轮形的物品是不被允许使用在此活动。具有行动障碍的参加者必须确保其装置不会对其他参加者造成不便或阻碍。 1.9 报名确认通知将在参加者呈交电子报名表格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任何参加者在呈交电子报名表格七个工作日后没有收到报名确认通知邮件,请联系此活动的咨询中心电子邮址 hq_rfp@runforpeace.com.my。 1.10 报名确认通知邮件将成为批准参与的证明及领取活动包的资格。参加者必须遵照主办单位的指示领取 T 恤。主办单位有权利处置所有在此活动日期一个月后未领取的活动包、纪念品或礼品并无需预先通知相关的参加者。除此之外,主办单位有权利在活动日期过后马上处置所有未领取的易腐物品。 1.11 T 恤尺码、起跑地点及领取活动包地点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付款完成后恕不退款。建议参加者在完成报名和付款前仔细核对所有资料。

  1. 活动目的

2.1 此项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向会员和社区民众推广和平的讯息。此活动将不提供任何奖项给参加者。

  1. 损失及损坏

3.1 所有参加者应保护自己的个人物品以及此活动周围的公共设施。在此活动进行期间,如果参加者对周围环境及公共财产或设施造成任何破坏或损害,此参加者必须对此破坏或损害向主办单位或任何第三方做出赔偿。 3.2 主办单位将不会承担任何参加者在此活动中所承受的经济损失或个人损失,包括个人财物或任何物品的损失,或由于参加者使用公共设施时或在活动期间所承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坏。

  1. 取消

4.1 主办单位将保留因在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包括不利的天气情况、国家紧急情况、战争、瘟疫、罢工、封锁、工业行动、火灾、洪水、干旱、暴风雨、危险情况或任何超出主办单位控制的事件等)而推迟、取消、 中断或停止此活动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参加者不得向主办单位提出任何费用、损害、赔偿或其他索赔。

  1. 健康

5.1 所有参加者必须拥有良好健康状况以参加此活动。 5.2 虽然主办单位将竭尽所能采取所有安全措施,但主办单位将不对由于此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损失、损伤、 伤亡或死亡等负责。 5.3 主办单位保留阻止任何参加者参与或继续参与此活动的权利,并且无需给予任何理由。

  1. 行为

行为 6.1 主办单位鼓励所有参加者完成全程,以达到此活动的目的。 6.2 参加者必须穿着主办单位所指定的 T-恤来参与此活动。 6.3 在此活动期间,参加者必须穿上舒适与合适的运动鞋。 6.4 参加者严禁做出阻碍、困扰或使用暴力于其他参加者的行为。主办单位将寻求执法单位介入以确保次序与其他参加者的安全。 6.5 参加者在任何时候都有义务避免进行可能对主办单位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伤害、潜在危害、诋毁或违反任何法律的行为(包括使用社交媒体的行为)。参赛者必须对主办单位或任何第三方就此类损害或损失给予完全赔偿。此第 6.5 项规则将从此活动结束后维持六年。 6.6 参加者严禁携帶任何构成危险或阻碍此活动进行的物品包括攻击性武器、烟雾弹、压缩气体容器、易燃、爆炸性物品或任何种类的刀片或玻璃瓶的武器等。违规者必须在主办单位的要求下即时退出此活动及可能交由执法单位跟进。禁止在此活动区域吸烟或吸电子烟。

  1. 其他

7.1 如有对任何规则的诠释产生争议,主办单位保留有关诠释最终决定的权利,而有关决定将为最终定论并具约束力。 7.2 (a) 若中、英文版规则的文意有任何差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b) 如任何发布的规则(无论是在书面报名表格或此活动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发布形式)之间出现差异,此活动的官方网站发布的规则将取代所有其他发布的版本。 7.3 主办单位有绝对的权利在适当的情况下修改、删除或取代其一或所有上述规则并无须预先通知参加者。 7.4 此规则应受马来西亚法律管辖并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诠释。任何因此规则引起的或与规则有关的争议、 索赔或诉讼,应受马来西亚法院的专属管辖,并对参加者具有约束力。